根据《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参保患者可持住院病案、检查报告单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钟吾医院、市三院(精神类)医保处申请门诊慢性病,符合鉴定标准的次月可享受待遇。
注:申报材料家人可以代办。咨询电话:市第一人民医院:80528142 市人民医院:84239601市中医院:80978064 市钟吾医院:82966815 市三院(精神类):807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