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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办理首次签发如何办理?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1-06-02

1、领证人为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新生儿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领取填写《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需填写新生儿姓名)后办理

2、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原件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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