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地不能治疗需转到外地就医的,需凭本地三级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转诊证明,到市医保局登记备案后,同时办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常住外地人员,需凭外地常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在外地就医3日内通过电话等形式报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在外旅行或出差因突发疾病需在外地就医的,需凭急诊病历在就诊3日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