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9-22


至鉴定机构填写并提交《门慢门特鉴定申请表》,鉴定机构指导参保人员按照要求填表和提供材料,并安排鉴定医师对参保人员的病史资料与鉴定标准进行对照,提出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鉴定机构对鉴定医师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不符合鉴定标准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还参保人员,并做好沟通解释。符合鉴定标准的即时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完成门特待遇标识。
参保人员经鉴定确认患有门特病种的,在门特病种确诊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申请的,自确诊之日起享受门特待遇;在门特病种确诊之日起超过 6 个月提出申请的,自申请前 6 个月起享受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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