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给家庭成员使用吗?如何为家庭成员申请?
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3-03

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

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统筹地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申请设立、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应当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