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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近政策?
来源: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4-10

一、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106元/人·年,提高至110元/人·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4万元调整为1.5万元。起付标准之上8万元以下支付比例为60%,8万元之上支付比例为80%。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7500元,报销比例在前述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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