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只有经相关医院检查核定为重症精神病人,才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病。市民反映的精神病患者可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宿迁第三医院等医院检查后,医生会给出鉴定结果。如符合办理门诊特殊病要求,医院会告知具体办理流程。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