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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病吗?
来源:宿迁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08-16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只有经相关医院检查核定为重症精神病人,才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病。市民反映的精神病患者可到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宿迁第三医院等医院检查后,医生会给出鉴定结果。如符合办理门诊特殊病要求,医院会告知具体办理流程。如有疑问,请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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