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
市区哪些药店纳入医保统筹报销?
来源:宿迁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11-13

我市参保职工凭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含电子处方)、就医凭证,在临时开通门诊统筹服务范围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支付比例为6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3000元。去年市区共有3家定点药店,后有2家药店因查到违规被取消资格,目前市区只有1家药店可以进行门诊统筹刷卡,即位于宿迁市中医院对面的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佳和恒山路店。具体也可咨询宿迁市医保热线12393或宿迁市医保局待遇科,电话:0527-84368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