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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迁市缴纳公积金至外市购房如何提取?
来源: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30

我市缴交住房公积金,在外市购房的:

1.如全款付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工、中、建三家银行卡任一张。(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2.如办理商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工、中、建三家银行卡任一张。(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以上两类提取的金额均以购房合同上的日期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归集支取科电话咨询0527-8439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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