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四种情形在执行案件中是可直接划至法院账户。
一是被执行人退休的;
二是被执行人出境定居的;
三是申请执行人为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农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的;
四是执行标的属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金或执行涉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