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1-04-26


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商业住房贷款的余额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一致时(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合并计算),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如不一致,商业住房贷款的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金额时,可以到银行先偿还差额部份,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或到银行一次性还清贷款后,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材料为:借款合同、贷款余额表、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本人工、中、建、农任一家银行卡一张。(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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