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1-04-06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比如一名缴存职工在南京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这种业务就叫做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我市,缴存职工在我市以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需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开办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如果开办,可以凭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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