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09


1、 提取金额计算:①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须保留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②提取金额不超过全年(上一年7月至当年的6月)住房公积金缴交总额(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且不超过该笔商业住房贷款全年还贷本息总额。
2、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借款合同原件;贷款还款流水账原件(日期范围:上年7月至当年6月,加盖银行业务章);贷款余额表原件(加盖银行业务章);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本地工、农、中、建行任一)
3. 办理渠道有:①. 各管理部柜面办理 ②. 宿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③.宿迁公积金APP ④. 网上业务大厅 ⑤. 江苏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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