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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
我是21年从山东考到江苏的公务员,想申请市区的公租房,请问条件和流程具体是什么?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3-03

您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经与宿城区住建局对接,目前公租房申请条件为:(一)本地户籍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满3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3)家庭成员在市(县、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二)新就业人员、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3.家庭成员在辖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4)新就业人员还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且毕业不满五年。

申请流程:(一)本地户籍家庭:分为线下申请和线上申请两种方式。1.线下申请: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了“帮扶中心”窗口或设置专人负责,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在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或由社区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后报街道办事处办理。2.线上申请:(1)通过宿迁市帮扶救助中心建立的外网平台网站,个人需要先注册账号,登录之后可以在“自主申报”中进行申请;(2)通过微信扫描“宿助通”救助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宿助通二维码申请;(3)微信端关注“宿迁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民政互动-帮扶救助”申请。(二)新就业人员、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向区住建局保障科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保障科初审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社保处等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公示15天,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由该单位缴纳租金。

经与咨询人电话联系,其户籍在山东、尚未迁入我市,可以按新就业人员、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考虑咨询人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宿城区人才公寓设施设备比新就业人员、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更齐全,建议咨询人也可申请人才公寓(宿城区组织部人才科电话:8296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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