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区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其贷款利率、期限、偿还等其他事项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本政策有效期为2021年-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