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06-20


为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宿建发〔2022〕48号),单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执行日期以登记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贷款受理日期为准。到我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贷款最高限额48万元,双缴存贷款最高限额72万元。持有英才卡A、B类人才个人在宿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我市最高限额(目前执行的)1.5倍。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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