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8-16


根据《江苏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宿迁市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修缮加固(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除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对不属于农村低收入群体且鉴定为D级的农村危房,应第一时间清人,设立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由产权人(使用人)结合实际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险解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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