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委托按月偿还商贷提取业务所需材料:贷款银行除建行、农行(省内)外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银行卡(工、中、建、农任意一行),借款合同原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计划表(至少提供协议期间三年的还款计划表加盖银行业务章)。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缴存地窗口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0527-12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