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量化后,被征收人可选择房票安置,房票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3%的奖励;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1%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