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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如何办理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备案?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03

在该房屋无法院查封、无抵押情形下,由卖方携带不动产权证(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共同到宿豫区便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专区(住建局窗口)办理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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