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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交地即发证”

发布日期: 2021-08-04 来源:访问量:【字体:

对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在交地当天,颁布不动产登记证书。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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