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电信网络、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国家考试、交通运输、社会保险、法院判决、金融、生态环境保护、租赁住房等11个领域失信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的监管惩戒力度。全面推进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理,防范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机构涉诉案件事前提醒制度、政府机构败诉案件事中通报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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