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宿迁市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发布日期:
2022-11-2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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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
2.家庭成员从业及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4.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材料;
5.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县(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
2.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对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三审两公示”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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