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0001/2017-00004 | 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电子政务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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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以及收费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16,电子邮箱:sq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6﹞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55号)等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按照“着力抓落实、着力抓规范、着力抓培训、着力抓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结合人员变动,我市及时调整加强领导分工,明确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月,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市政府秘书长章其波对统筹开展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将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变更为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增加承担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工作,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公开工作格局。
我市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确立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指导。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变化,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编发1期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年底,组织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市目标综合管理(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中。
(二)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根据国家及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调整变化,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放管服”、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等14个领域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内容保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推进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全市共公开重点领域各类政府信息62294条。
1.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出台《宿迁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确立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开展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政府“清单式”管理体系。出台《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积极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积极创新政务服务管理,建立云平台,将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流程、责任和收费“四大清单”固化到云平台,推进“大数据”共享。
2.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紧紧围绕结构性改革,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出台《市政府关于减税费降成本促进实体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整经济产业架构比重。开设“宿迁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专栏,及时分批次发布推介项目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及时向社会公开取消的网络计量检测费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免征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以及《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收费基金清单,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税费政策。
3.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积极实施精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和“宿迁市三农网”,及时公开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措施、技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扶贫信息,加强宣传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与做法。及时公布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补充和更新,接受监督。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宿迁市创业就业服务网”等平台开设专栏,切实加大大众创业就业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并积极拓展“智汇宿迁”网站和微信平台功能,发布各类信息10万条,点击率超过50万。
先后出台《宿迁市市区住房保障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等5份政策文件,明确并强化征收货币化安置,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引导,有力推动我市货币化安置进程,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时发布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全年公开环境行政审批项目288项、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周报)52项、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及预报信息365项。重点推进高考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做到常用药物、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全公开。
4. 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审核把关职责规范》,切实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凡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强、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应当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六个程序,决策前、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除依法不得公开外,一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内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凡未经预公开程序保障公众参与权的,一律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修订《宿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除涉密或不宜公开的议题外,决策过程由“网上宿迁”进行网络全程直播,在直播页面同步开放微评论功能,引导公众主动参与讨论,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
完整公开宿迁市2015年政府决算和2016年政府预算。除涉密单位外,77家市级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单独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信息。
(三)拓展公开形式,助力工作深入推进
1. 多维度公开政府信息。在通过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打造以各县(区)和部门为主体的政务微博微信矩阵,累积入群微博642家、微信305家。2016年,市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宿迁之声”发布政府信息8344条,各县区和部门累积发布政府信息53437条。
2. 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发布解读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惠企惠民政策,确保第一时间发布解读到位,打通政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行主流媒体和民间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双融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选择性运用图表图解、动画演示、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通过《您知道吗》微信公众号和涵盖40多个推送渠道的栏目推广平台,从更深、更广的维度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确保解读导向准、内容精。市区主要户外大屏、所有公交车载视频、各服务窗口视频滚动播出《您知道吗》政策解读栏目,有效扩大栏目覆盖面。组织“线上+线下”立体解读,通过网友、网络大V、论坛版主等实地参观、现场讲解、切身体验等方式,解读、宣传展示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政策举措和民生工程。
3. 多举措回应社会关切。以“1+X新闻发布会”为主阵地,围绕市政府重大主题、中心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舆情聚焦”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多种形式的专项发布,及时发布相关政策,第一时间传递政府声音,回应社会诉求。常态化开展“网上宿迁”在线访谈,全年累计开展访谈24场,市领导出席率90%。依托《星期三政民互动》栏目,主动发声,与公众面对面交流互动,以化助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优化运行鼎鼎有民网站和宿迁12345热线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管理,增强新媒体话语权,化解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创新,做好工作“自选”动作
1. 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评测方式。以第三方评估为抓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进行了抽样调查和评估,同时对近年来各县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形成《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和市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省地级市中只有宿迁市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
2. 创建市政府重点工作三个微信矩阵。依托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三个职能部门,在全市分别创立开通运行重点企业交流群、转型发展交流群和专业招商群三个市政府重点工作微信群,直线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便捷市政府和企业家、各地各部门的沟通互动。累计入群人员达750余人,其中,企业负责人占比达65%,精准推送涉企政策文件、行业发展形势信息500余条,被企业家称为“政府政策的直通车”。
3. 创建“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微信、QQ快速、便捷、高效的传播优势,创建“宿迁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和QQ两个工作群,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构架,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合拍,有效降低工作成本,提升工作质效,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五)坚持固本强基,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1. 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按照“每2年轮训一遍”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6月12-18日,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开办“宿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组织市级机关及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计50余人参加培训。采取以会代培等方式,先后对沭阳县、宿城区等县(区),以及市编办、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等13个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能力与水平。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出台《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有效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3.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性考核相结合,加大督查频率和力度,每季度编发1期通报,对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并纳入年终考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跟踪督查落实。
4.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运用。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宿政传发〔2016〕13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纠错或败诉的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5. 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运用。出台《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6﹞44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的评价考核体系,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依据之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6年,全市坚持“确保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公开,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公开,努力做到即时公开”工作方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635条,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25条。
1. 政府网站。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整合现有资源,丰富内容,突出信息服务和互动交流,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各县(区)、各部门更加注重对“网上宿迁”提供保障,形成了市、县(区)两级同发展、同进步的良好局面。2016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2264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共策划政务专题31个,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网上直播20次,发布意见征集20次,公开政府信息15032条。“网上宿迁”在清华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中获评全国地级市优秀等次(全国仅4家)。
2. 政府公报。以市政府文件(含与市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市府办文件(含与市委办联合下发的文件)、部门措施、重要动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公开重点,精心筛选内容,切实加强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关注度不高的文件不再在纸质公报上刊登。同时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便民方舟等公共场所放置纸质件,供群众取阅,切实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2016年,共编辑出版《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公开政府信息177条。
3. 新闻发布平台。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年全市共组织“1+X新闻发布会”、焦点新闻发布和新媒体发布等各类实体新闻发布会226场(次)。新闻发布会已成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
4. 政务微博微信。高度重视应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拓信息发布、扩大政务公开新渠道,政务微博微信的影响力也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50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933条,其中市政府官方微博“宿迁之声”公开政府信息7118条、微信“宿迁之声”公开政府信息1226条。“宿迁之声”微博微信继续跻身人民日报政务指数百强榜,并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政务新媒体、江苏省政务微信最佳亲民互动奖、江苏省政务影响力卓越奖、江苏省党政新闻权威发布奖、江苏省党政新闻发布最具影响力微博奖等荣誉奖项,“微讯泗洪”微信荣获成长潜力奖,“宿迁环保”微信荣获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市级最受认同公众号。
5.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进一步完善市档案馆、图书馆、便民方舟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服务功能,配备设施、设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地也积极依托当地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做好查阅点建设工作,部分县(区)还把服务窗口延伸到街道、乡镇。市、县(区)各有关部门依托便民方舟、政务服务大厅和本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并编印相关办事服务指南供公众免费领取。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已达272个,比2015年新增44个,进一步便利公众。
6. 其他途径。持续深化传统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宿迁广播电台、电视台、宿迁日报、电子大屏、公交车载视频、公开栏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公众快速获取政府信息。同时,积极依托《您知道吗》和《星期三政民互动》两个品牌栏目和“速新闻”、宿迁手机台、在线访谈、网络问政等新载体、新方式,针对公众的信息需求,加强主动发声,强化政务活动微直播,开展深度政策解读,实现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权威发布。2016年,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555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市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坚持“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和归档工作,积极畅通受理渠道,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提升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便民高效。
2016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1件。根据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2463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103件,信函申请112件。根据答复情况来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94件,同意公开的249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7件,不同意公开的1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2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的2件。
2016年,市政府及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比上年减少58%,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予以答复,按时答复率为100%。根据申请方式来看: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6件。根据答复情况来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件,同意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根据申请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财政、教育、行政处罚、城市规划、机构设置及职责等,根据申请对象来看:涉及沭阳(1件)、宿豫(2件)、宿城(2件)、洋河新区(1件)、各园区(1件),公安(1件)、民政(1件)、财政(1件)、教育(1件)等县(区)和部门。
(三)不予公开方面
2016年,全市共产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741条,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产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11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四)收费方面
我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1. 行政复议。2016年,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3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被依法纠错3件、撤回复议申请等其他情形22件。未发生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2. 行政诉讼。2016年,全市共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5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件、被依法纠错1件、撤诉等其他情形43件。未发生与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文件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46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55件,办理复文均及时通过“网上宿迁”及各县(区)、各部门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体制机制亟需理顺。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仍不健全,存在随机安排、临时抓人等问题;少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存在敷衍应付和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 面上工作推进不平衡。少数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协同发展大局。
3. 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仍满足于传统的“端菜式公开”、“公文脸公开”方式,距离“点菜式公开”、“大众腔公开”要求有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是省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制度机制、渠道方式、队伍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督查指导、探索创新等七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完善,做好以下工作:
1. 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要求,突出制度机制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及时修改废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推动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 打造特色鲜明的公开渠道方式。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导向,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双微”及主流新媒体的传播平台,建立网站、微博、微信、APP“四位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实行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微博微信重点公开、APP深度解读的公开模式,同时充分发挥“1+X新闻发布会”的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作用,及时把政府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向社会主动公开发布;积极拓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在线访谈、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筑牢政府施政民意基础,扩大公众开放参与,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3. 持续夯实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适当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按照“每2年轮训一遍”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优化业务知识结构,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
4. 突出政策解读实效。依托《您知道吗》和《星期三政民互动》两个品牌栏目,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做到相关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同时积极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5.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召开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于5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6. 督查指导突出问题导向。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2017年目标(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并明确相应分值,加大考核权重。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政务公开督查指导力度,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公开的推进和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7. 积极主动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根据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文件有关“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区)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的工作部署,选择1-2个县(区)积极申报试点,同时主动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尽快形成县(区)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附件:1﹒宿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宿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宿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063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29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50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26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50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3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51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925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2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8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4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8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2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50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8466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68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46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3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1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68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68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68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49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3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3 |
9. 主动申请撤销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7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83919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9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7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0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9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1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61.6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1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4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542 |
附件2
宿迁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1 |
0.04 |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2 |
0.07 |
三、企业 |
1897 |
70.76 |
四、宣传媒体 |
40 |
1.49 |
五、科研院校 |
1 |
0.04 |
六、公民 |
725 |
27.04 |
其中:律师 |
32 |
1.19 |
科研人员 |
15 |
0.56 |
媒体从业人员 |
3 |
0.11 |
七、其他 |
15 |
0.56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2681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