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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宿迁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表

发布日期: 2023-06-14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字体:
序号 违法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理情况
1 硕傲(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321302MA1YGQ1553 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商业4幢商A4号商铺 周建全 320421********7734         2022923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王阿猛等27人投诉,反映在硕傲(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泗洪县联通5G网络小区辅设工程项目工作被拖欠工资。926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立案。

        经查,硕傲(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泗洪县联通5G网络小区辅设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849580元。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113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于121日支付劳动者30000元工资,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后未提出陈述申辩。

        2023310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硕傲(江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王阿猛等27名劳动者工资819580元。
2 江苏理想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91321324MA1W0FTN10 泗洪县古徐大道29D2 张书玲 320821********2707         202313日至19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多批次职工投诉,反映江苏理想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丁习军、陈立、周楚云、汪东晓、张虎冲、林栋、陈永等30名工人工资386939元。

        2023220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江苏理想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泗洪县人社局于202331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2023310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江苏理想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丁习军等30名劳动者工资386939元。
3 江苏欧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1302MA1Q43491P 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红海大道2号嘉实印象商务中心1#307 马宝宅 321321********5050          202212月,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多批次工人投诉,反映江苏欧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中梁宿迁名仕雅苑项目(三标段)地下车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张沛林、赵兰信、樊圣刚等13名工人工资186600元。

         2023130日,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江苏欧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单位于20232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支付张沛林等工人的工资,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正。宿迁市宿城区人社局于202333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202333日,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江苏欧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张沛林等13名工人工资18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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