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宿治欠办发〔202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1月-2025年6月我市已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共9家)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宿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信息一览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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