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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大机制助力“访调对接”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6-08 来源:访问量:【字体:

一是建立律师参与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等“三大优势”,在各级信访接待中心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调解值班制度。值班律师根据上访诉求把涉及人身财产的民事纠纷从各类信访诉求中分离出来,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分析。对能通过调解解决的问题,依照双方自愿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的问题,及时引入诉讼渠道,减轻信访工作压力。

二是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打好化解信访纠纷“组合拳”,对已经发生的信访矛盾,属于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都要全程参与;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信访矛盾,特别是涉及诉讼事项的信访诉求,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优势,对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应援尽援”,对进入诉讼渠道的实行法律服务“全程跟进”。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公证处可及时提供公证服务,或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以法律形式固化调解成果。

三是建立信访信用体系宣传应用机制。充分发挥《宿迁市信访人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认定与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机制,将信访活动中部分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通过对部分严重失信信访人实施有效的信用惩戒,引导信访人守法守信,依法、逐级、理性反映自身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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