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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八项活动”浓厚“宪法宣传周”氛围

发布日期: 2018-12-04 来源:访问量:【字体:

今年12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全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我市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全面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时间为122日至128日。

全市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八项活动:

一是举办“开放日”活动。123日(星期一),以“弘扬宪法精神 走进司法行政”为活动主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步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满意”的良好形象。12月份,全市城乡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主题馆等法治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可学习、可感知、可获得,宿豫区高新区小学作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各地统一组织开展四个一专项活动,即:张贴1幅宪法主题海报、悬挂1条宪法宣传标语、发送1条宪法宣传公益短信、组织1场法治文化活动。依托法治宣传阵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书画作品展览、法治谜语竞猜等为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宪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

三是开展宪法“百场巡回宣讲”活动。11月底开始至12月下旬,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部署在市、县(区)两级联动开展宪法百场巡回宣讲活动。市、县(区)分别组成宣讲团,深入本辖区内机关、企业、学校、村居开展巡回宣讲。

四是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12月初至12月底,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各地充分运用公交、户外电子显示屏等,集中展播(映)宪法主题优秀微视频作品,策应形成全省万屏共同宣传宪法法律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五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各地认真落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六是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2月初至12月底,各地与法院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分批分次组织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直观生动的宪法法律教育。

七是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印发的《宪法进万家活动方案》,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乡村(居)开展宪法宣传等活动;引导村(居)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乡村(居)开展一次宪法宣讲,深入浅出地宣传好、解读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推动宪法宣传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八是开展“重点对象集中学习宪法”活动。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国家工作人员层面,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青少年层面,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124日,全市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活动。全市高等院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设专栏、专题,举办大学生宪法知识网络竞赛、宪法朗诵征文比赛、宪法巡回专题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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