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学技术、赶先进、创品牌、争贡献的良好氛围,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的热潮,进一步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宿迁市恒安职业培训学校承办。成立2023年宿迁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竞赛项目和方式
(一)竞赛项目
电工、架子工、砌筑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二)竞赛内容及方式
本次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标准实施和命题。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
(三)评分规则
本比赛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裁判若干名,裁判人数应根据参赛队数及赛场工位数来确定。评分标准:理论考核部分由裁判组按标准答案进行打分,实际操作部分的打分由裁判组对选手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打分。理论和实操评分小组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各自评判项的评分结果,裁判长对各参赛队的总成绩及排名进行签字确认。
三、参赛条件和要求
(一)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宿迁户籍或参加宿迁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企业在职员工,年龄在22-55周岁之间,在岗期间表现良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赛项所涉本职业或职业(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b.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 1年(含)以上;
c.具有助理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赛要求
1.报名要求
每企业一个项目限报10名选手。
2.报名材料要求
本次竞赛实行线上线下报名的组合形式。
线下报名需于11月6日前,将《宿迁市建筑职业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表》(附件2)、《宿迁市职业技能竞赛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20KB、以身份证号命名)及报名参赛赛项报考条件的材料(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学历和职称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提供近1年的社保费缴纳证明(盖章PDF版),企业组织报名还需要提供《2023年宿迁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报名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企业公章,送到宿迁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宿迁市住建局517室),联系人:赵晓顺,联系电话:0527-84387389。
线上报名: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228206266@qq.com,联系人:苏亮,联系电话:13815779999。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本次竞赛定于2023年11月28日在宿迁市恒安职业培训学校举行(原靳桥汽车站院内)。
五、表彰奖励
1.各竞赛项目设一、二、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2.获得各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授予“宿迁市五一创新能手”“宿迁市技术能手”荣誉,其中第1名选手,经市总工会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申报”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
3.参加本次比赛符合技能等级认定条件且理论和操作成绩 双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代章按相关规定对符 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赛项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获得申报 赛项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员不重复发证,对不符合参赛条件和近3年内取得其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选手不予发证。
4.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对组织竞赛得力且取得良好成绩的县区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参赛组织选拔工作。
2.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各单位在选手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确保参赛选手质量。要严格选手参赛管理工作,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竞赛顺利实施。
附件:1.2023年度宿迁市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3年度宿迁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3.宿迁市职业技能竞赛承诺书
4.2023年度宿迁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报名汇总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18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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