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人才办、人社局,市各功能区党工委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卓越工程师“青苗工程”三年(2022-2024年)行动实施方案》(宿人才办〔2022〕6号),加大对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激励支持力度,推进我市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宿迁市卓越工程师”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市20条重点产业链中企业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才。爱党报国、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年龄在55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备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或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省级以上平台载体主要技术负责人,研究成果转化实效显著,产业带动引领作用突出。
(二)行业专业技术精深、对产业和市场发展趋向有较高敏锐度,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在推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企业在行业中取得领先地位作出卓越贡献。
(三)作为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其专利的技术水平业内领先,并在应用后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四)作为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在产业技术(设备)引进、消化、集成过程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或为企业实现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工艺提升等发挥了重大作用,得到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可。
(五)其他在工程技术领域技术水平达到业内领先,取得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有重大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选拔程序
(一)推荐上报。由个人申请,经企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至县(区)人社或市各功能区职能部门,县(区)、功能区初评后,择优推荐至市人社局。
(二)专家评审。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制定评审方案,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
(三)社会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选拔数量和奖励标准
2023年度计划选拔“宿迁市卓越工程师”20名,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推荐名额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结合重点产业链工程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可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往年已入选人才不得重复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发布,申报人可在网上下载《“宿迁市卓越工程师”申报表》,真实、准确、客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属县(区)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单位核实加盖公章。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报表》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二)请各县(区)、功能区积极做好宣传,摸排动员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所在单位组织申报。对推荐上报人员材料悉心指导、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于10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qrsjzjc@163.com,电话:0527-84359049,地址: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806办公室。
县(区)、功能区联系方式:
沭阳县人社局:83592589;
泗阳县人社局:85271823;
泗洪县人社局:80829614;
宿豫区人社局:84465817;
宿城区人社局:82960531;
市经开区人才办:88859098;
市湖滨新区人才办:84837202;
市苏宿园区人才办:82868506;
市洋河新区人才办:82668285。
附件:
中共宿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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