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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三聚力”撑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伞

发布日期: 2025-02-20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今年以来,泗阳县坚持以规范为保障、以质量为基础,做细、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聚力流程优化,满足未成年人个性需求。落实新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将遭受校园欺凌的未成年受害人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给予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支持。对公检法转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督促承办律师及时阅卷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协议,做到程序规范、流畅。采用自荐与考核的方式选任擅长未成年案件的律师进入律师库,选任一定数量女性律师加入,案件指派采用“轮派制”和“点援制”双向选择的模式,根据办案尽责度与受援人满意度定期更新“库”内律师。

二是聚力服务覆盖,收紧未成年人援助网络。结合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节点,走进社区、小区、集市,开展“喜气洋洋庆新年 法治灯谜闹元宵”“翰墨飘香迎新春 法治春联进万家”等法治宣传活动。采用青少年喜爱的猜灯谜、写春联、做游戏等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并现场解答法律疑问、以案释法宣讲法律知识,共有110余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参与到系列活动中,律师解答咨询37人次,指引申请援助6件,提升了青少年及家长法治意识及维权能力。同时不断延伸援助服务触角,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同步的法律援助网络,未成年人可以就近选择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络点反映诉求,或者拨打12348热线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关口前移、下沉,零距离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聚力过程监管,提升未成年人案件质量。基于“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其人格尊严”原则,办案坚持“一案一计划,体现个性化”援助代理方式,援助前挑选办案技能优良的律师予以指派,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特点量身制定办案计划、评估风险,办理中旁听庭审、跟踪监督,办结后定期回访、巩固预防,以提升办案质量为工作着力点,有力筑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生命线”。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评估,全面考察办案程序的规范性、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法律意见的针对性以及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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