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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实现零突破

发布日期: 2025-01-10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2024年,泗洪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为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县人社局在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朱湖镇和龙集镇政府密切配合,召开村集体补助工作座谈会,充分了解各村委会居民参保缴费情况和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结余情况,围绕补助资金合规性、补助标准合理性、补助资金可持续性进行探讨,最终确定朱湖镇新行村和龙集镇侯嘴村为该县首批集体补助试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先缴费、后补助”的要求,商定集体经济收益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标准和对象,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同时,县人社局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商沟通、解决税务系统与社保系统的数据衔接问题,为集体补助工作打通缴费通道。2024年度为符合条件的1149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每人20-50元的标准完成集体补助申报缴费核定工作,共计补助3.451万元。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路径,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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