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宿豫区规范有序开展医保定点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6-13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为规范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准入管理,宿豫区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要求,以标准化经办流程为核心,以动态监管为抓手,扎实推进2025年医保定点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权益。

一是严格规范准入程序,强化标准化管理。宿豫区严格执行“申请受理-组织评估-协商签约-公布结果”的标准化流程,通过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准入工作公平公正。评审过程中,重点核查机构资质、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对接等关键指标,同步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宿豫区定点医药机构29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47家(三级2家、二级2家、一级18家、保健院1家、卫生室112家、门诊部6家、诊所6家)、定点零售药店144家(连锁91家、其他53家)。

二是加强信息变更管理,确保医保信息准确。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一般信息及时书面告知。办理时需提供批准文件及申请表等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两定机构还需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完成信息变更维护。近期,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全面核查并更新,发现并处理12家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未及时备案”违约情形,其中约谈并立即整改5家、暂停结算一个月4家、追回医保基金3家共5.13万元。

三是实施动态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准入-退出”双向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通过动态调整,有效淘汰低效机构,促进资源向优质服务提供者倾斜。2025年以来,解除协议5家,不再续签2025年医保服务协议14家。宿豫区医保局通过规范准入、动态管理、优化服务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推动医保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保障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