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每年办理《优待证》四次,每季度一次(包括首次申领、换发、更正和遗失补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于当季度第一个月1-30日办理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转到下一次办理。已办理登记的老年人,于当季度最后一个月20-30日,凭《优待证》待领凭证到登记点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