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宿迁市乡土人才培养评价三年(2022-2024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乡土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指示精神,通过实施“引凤还巢”、“赋能提升”、“评价认定”、“成长激励”计划,三年行动期间,全市新增培养乡土人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15000人,取得各级职称1800人,举办乡土技艺技能赛事15场,新建省、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不低于15家,遴选不少于30名乡土人才参加省级高级研修,不断建强我市乡土人才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紧扣产业、服务乡村。紧紧围绕县、区特色乡村产业,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乡土人才,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开展差别化培育评价。
——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推动市、县(区)各级部门、社会组织团体及个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土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三带”引领、高效用才。坚持以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作为培养评价乡土人才的立足点,发挥“三带”贡献突出的乡土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进措施
(一)“引凤还巢”计划
1、吸引大学生扎根基层。每年招募不少于8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计划,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为基层发展、乡村振兴输送“新鲜血液”。
2、鼓励返乡创业发展。给予外地返乡人员创业贷款扶持、返乡创业购房券等优惠政策,选树一批返乡创业先进个人,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3、完善人才信息建库。各地进一步完善乡土人才信息库,将返乡在乡就业创业优秀人才纳入信息库,动态管理,分析培养评价情况和不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培养评价。
(二)“赋能提升”计划
4、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联合有关部门对乡土人才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可按需选择培训项目、工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证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5、举办乡土人才赛事。结合我市特色产业,每年举办5场乡土人才职业技能大赛,积极承办省级乡土技艺技能大赛项目,通过以赛代评、以赛促训,有效提升乡土人才技艺技能水平。
6、组织研修学习提升。对“三带”贡献突出,具有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定期组织参加各类研修学习、技术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每年遴选10名以上乡土人才参加省高级研修班。
(三)“评价认定”计划
7、完善职称评价政策。进一步完善乡土人才职称考核认定机制,重点评价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的突出业绩,每年新增600名乡土人才获评职称。
8、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实施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认定评估备案,遴选备案重点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乡土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每年新增5000名乡土人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深化双向互通发展。在工程、农业等更多领域贯通乡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已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乡土技能人才,可贯通评审助理级以上职称;已取得助理级以上职称的乡土专技人才,可申报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成长激励”计划
10、搭建发展平台载体。出台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遴选优秀经营主体、社会团体、乡土人才申报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大师工作室、示范工作室,每年新建省、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5家以上。
11、纳入专家评审库。对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各类乡土人才,择优推荐进入乡土人才职称、项目评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行内行评内行,建设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
12、人才工程全面覆盖。积极支持在我市乡村振兴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乡土人才,申报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对申报过程给予全方位跟踪服务,在申报推荐指标方面给予倾斜照顾。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在市人社局领导下,由各县、区人社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县、区要高度重视,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专题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督促。市人社局定期组织有关处室、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赴各县、区督导乡土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坐等观望、工作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营造良好氛围。对三年行动中涌现出的乡土人才典型、县(区)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尊重、关心、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让乡土人才真正“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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