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14319506/2024-00554 | 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城乡建设(含住房) 议案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建议字﹝2024﹞49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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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钟永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物业服务基层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提高答复质量,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承办责任,明确联络员和具体承办人,做到早布置、早办理、早落实。您的建议我局已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充分采纳,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做好相关办理工作。
一、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基层党建引领”的建议
2012年,我市率先在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开展支部进小区试点工作。2020年,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党组文件规定,我市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宿迁市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现场会,全面构建“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我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线,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物业服务
这个“小切口”,落实“把支部建进小区”工作要求,连续5年将“红色物业”项目列为“书记项目”,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打造群众美好生活的幸福家园。我市紧紧围绕治理体系顺美、环境整洁优美、服务优质馨美、安全稳定和美、居民生活甜美的“五美”目标,着力打造一批“红色物业”党群服务阵地,汇聚一批以党员为骨干的“红色物业”团队,实施一批解决老百姓难点、痛点问题的“红色物业”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面上推广提供鲜活经验。截至目前,全市共打造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省级示范点23个,命名市级示范点17个。
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管理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的通知》,引导小区居民、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居民反映的物业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指导督促县区加大推动成立业委会(物管会)力度,目前全市1012个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物管会)811个,成立率80.1%,居全省前列。
市城管局按照市委把支部建进小区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深化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大力推动“把支部建进小区”工作走深走实,以“综合执法进小区”为载体,持续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并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3+5+X”模式和“6有”标准,建设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站,全市已累计建成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站164个、覆盖951个小区、覆盖率达100%,实现综合执法入驻小区、实体化运行;完善设施配备配套建设,设置茶水场所212处、充电场所307处、设置智能收件箱168个。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物业收费监督管理”的建议
我市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公示,即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和宿迁市“智慧物业”平台同步公开公示。为确保制度落实,宿迁市设计了全市统一的公开公示模板,全面公示物业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让物业服务接受业主全方位监督,在阳光下运作。同时依托“智慧物业”平台,重点加强对物业服务费、公共收益、代收代交费三类费用监管,开设收支专门账户,明确“三费”收支工作流程,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目前,正在推进全市100个“智慧物业”平台试点小区“三费”工作。
2023年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物业收费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细化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具体要求四个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物业收费监督检查责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提升年活动目标。各县区均已做好针对性部署工作并开展住宅小区物业公示检查。今年以来,已完成317家小区物业收费公示现场检查,发现7家收费公示不规范、不齐全,已全部责令整改。
三、关于您提出的“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建议
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行业人员服务水平,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我局督促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机构,形成上下联通顺畅的管理体系,强化“三级考核”,构建科学化奖惩体系。通过“双随机”检查、红黑榜制度等具体方式和措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对“红榜”企业在物业项目招投标中加大推荐力度,择优培育、扶持优秀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发挥市场在物业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
四、关于您提出的“畅通业主诉求解决渠道”的建议
市城管局采取线上视频融合平台自主抓拍、线下网格员巡查、市民“市民城管通”微信小程序“随手拍”的综合治理方式,用科技赋能补盲点,全方位推进小区治理。今年1-4月,“市民城管通”共收到投诉问题1086件,已整改完成1079件,整改率99.4%。
各县区成立物业矛盾调解中心,由住建或城管部门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法院、司法局、各街道信访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一站式”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持续推进诉求解决。
五、关于您提出的“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整治”的建议
2023年,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为组长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纪委推动、住建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精准施策、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由市住建局牵头开展物业企业规范化、房屋质量维修整治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物业收费、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市城管局牵头开展违章搭建及毁绿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牵头开展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配合部门涉及市发改委、财政局、资规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编印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简报(通报)8期、“双随机”检查通报2期。公布10期物业管理“红黑榜”结果,63个住宅小区评定为红榜,58个住宅小区评定为黑榜。2024年,根据《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要求,发布一季度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11个住宅项目入选“红榜”,6个住宅项目入选“黑榜”,持续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按照《宿迁市区综合执法进小区实施方案》,明晰城管、公安、住建、市监、消防等5部门执法事项,常态化开展各类联勤执法工作。各站点设置综合执法进小区投诉咨询电话,由社区或小区功能型党支部统筹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投诉电话、宿迁12345、市民城管通等渠道涉及小区执法管理投诉举报问题的收集汇总、登记受理、吹哨交办、办理反馈等闭环式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拆除小区违法建设68处,面积7320平方米;查处毁绿38起,整改5673平方米;对物业企业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立案查处33起,处罚金额72250元;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配置不齐全或擅自停用3071处,清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地下停车场7707处,整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和电动自行车上楼12008起,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宣传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公众安全知识宣传4082起,督促物业服务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应急逃生演练等557起。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宿迁市住宅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联合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支队共同推进物业人员服务水平、消防安全管理、违法建设拆除、秩序维护水平、信息公示公开等“九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成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鲍姝屾
联系电话:84387312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