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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733/2025-00127 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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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滕召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城市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4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设施建设与社区发展同步推进”的建议。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宿迁市中心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片区详细规划等,全面开展养老设施的现状评估与需求预测,详细制定养老规划布局思路和规划实施措施,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完善养老配套设施。将养老服务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实现“四同步、一移交”。在项目规划时,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编制无障碍设施专篇,在景观绿地中增加适合老年人休憩、散步、健身、交流的场所和配套。同时,鼓励在住宅建筑底部(一、二层)设小套型(50㎡左右),方便老人购买居住或配套建设养老服务中心。

(二)关于“制定严格的设施使用监管制度,防止挪作他用的建议。一是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特别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档案管理,做好情况公示。同时,试点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情况评议制度,邀请服务设施周边的老人对设施的管理运营情况进行评价,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质增效。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添置设施设备、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加大服务宣传等措施,推动设施运营质效明显提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大排查,对发现的部分地区配套服务用房面积不足、应移交未移交等问题,指导督促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

(三)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建议。一是强化老年医学及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市卫校教育资源,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培养,将老年康复、护理等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引导职业院校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2024年,宿迁卫校新增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2个专业,完成首批招生。举办宿迁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机构营养餐大赛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健康管理技能竞赛,以赛代练,提升老年医疗和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二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养老机构工作满足一定期限的养老护理员,给予职业资格岗位补贴。建立养老护理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励制度,对于符合条件并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5万元入职奖励补贴。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职称,目前,全市共有副主任养老护理师1名、中级养老护理师2名、养老护理师30名。

(四)关于“建立社区与医疗机构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的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养老医疗服务。依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健康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定期为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定期举办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印制宣传资料,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同时,支持乡镇医院等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市4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就诊优先、便捷、畅通的诊疗服务,在导医台设立“老年人就诊服务处”和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一)补齐补强社区养老服务短板。严格审查新建住宅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做好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许可和核实。对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结合城市功能优化和有机更新等统筹规划,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保证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助浴、助洁等助老服务。继续探索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指导县(区)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因素,年内建成30家城乡社区助餐点。

(二)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与宿迁卫校共建养老服务人才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和专业养老护理员,年内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深化与苏州市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结对合作,围绕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等内容进行共建。做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养老护理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加强高层次、专业化养老护理人才培养。

(三)持续加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签约协作机制,增强农村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联合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安宁疗护”培训,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积极支持“医办养”“养办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完善护理型床位认定标准,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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