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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733/2025-00132 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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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吴成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社区兴办公益性老年食堂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过程

(一)专题布置会办。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目标、时限节点和具体路径。

(二)调查研究推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城市社区助餐点和老年人家庭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存在的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谋划优化助餐服务设施配置管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为办理建议答复提供依据。

(三)认真办理答复。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建议答复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等形式,就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征求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重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答复稿。

二、建议采纳及落实情况

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制定办理方案的基础上,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会商,协作办理答复意见。针对您提出的4条建议,全部予以采纳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习先进的成功经验”的建议。在深入摸排服务机构、社区一线的老年人助餐情况的基础上,联合市发改委等10个部门印发《宿迁市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通过依托现有资源改建、引导社会力量挂牌、因地制宜适当新建等方式,统筹优化布点布局,促进助餐服务便利可及。同时,局分管领导带领县区相关负责人到南京、连云港等地学习助餐工作经验、做法。

(二)关于“公益性老年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要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的建议。提请市政府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就餐补助制度,对于在老年助餐点用餐或接受老年助餐点送餐服务的,包括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在内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天补助3元。同时,鼓励各县(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补贴范围、标准、形式等进行拓展,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确保助餐价格既实惠亲民,又能维持运营。

(三)关于“公益性老年食堂前期所需的场所、设备、启动资金”的建议。探索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全市已建成运营城市社区老年助餐点83家。一是依托现有资源改建。通过改造提升现有的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各类服务设施,增设加工制作餐食、分餐堂食等助餐功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对外部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助餐需求。二是引导社会力量挂牌。鼓励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以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三是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助餐服务需求较小的社区(村),鼓励与邻近社区(村)共建共享助餐服务设施。

(四)关于“加强对公益性老年食堂的管理,对办得好的老年食堂,每年予以适当的奖补”的建议。通过规范服务供给、加强智慧赋能、实行赋星管理、强化综合监管、深化舆论监督等措施,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鼓励各县(区)综合考虑新建改建(扩建)成本、运营时长、水电气支出、助餐服务人数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点相应运营补贴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并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围绕老年助餐服务存在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在充分考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需供给、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有偿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助餐网络,形成主体多元、区域平衡的服务格局,实现老年助餐服务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做好助餐设施规划布局。指导县(区)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因素,年内建成30家城乡社区助餐点。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建立中心厨房+社区助餐点+餐食配送的助餐服务模式,全方位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完善农村助餐服务网络,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等设施开展助餐服务,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就地就便助餐需求。

(二)有序推动助餐设施挂牌运营。按照“挂牌一个运营一个”的原则,以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引导社会力量挂牌运营为主要方式,稳步有序推动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在老年人聚集的住宅区和社区,重点规划、试点打造一批助餐服务示范点。在人流密集的街区、商圈,集中挂牌一批标识统一、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餐饮服务企业。

(三)切实加强助餐服务监督管理。督促助餐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完善原材料溯源机制,从原料供应、制作加工到物流配送全程把好质量关。强化日常巡查、执法检查,联合市监、卫健等部门对助餐点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和膳食安全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探索建立助餐配餐服务准入退出机制。

(四)深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宣传。综合利用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务APP、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线上媒介以及社区公告栏、餐饮讲座、烹饪活动等线下渠道,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助餐服务宣传,让老年人了解助餐服务设施的点位分布、助餐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等情况,提高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的普及率及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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