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14319477/2025-00258 | 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发改案字﹝2025﹞70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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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徐建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和储电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接到办理任务后,立即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交办,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责任人。针对提案内容,我委迅速组织人员对全市“光伏+储能”协同发展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加强与市供电公司、市工信局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针对代表建议,我们采纳了1条、落实了1条,具体情况如下;
1、大力推进新能源建设发展。近年来全市认真落实能源发展规划,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作为全市能源发展主攻方向,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呈现出以光伏为主,多种能源互补发展的能源多元化发展态势。全市太阳能、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装机不断提高,能源结构优化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25年5月,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757.38兆瓦(同比增长39.68%,主要是光伏装机增加1914.62兆瓦),其中:光伏项目6233.50兆瓦,风电项目314.55兆瓦,生物质(垃圾)项目198.79兆瓦。
2、稳步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技术,包括新型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机械储能等,具有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响应快速灵活、功能特性多样等特点。新型储能建设对电网调频调峰、平衡输出、缓解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有助于解决新能源弃电问题,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鼓励发展新型储能项目。我市用户侧电储能已投运13个,装机规模5.94万千瓦/11.88万千瓦时,项目分布于宿豫区、泗阳县以及市经开区等县区。
3、积极推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优先布局“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鼓励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按照装机容量的10%-30%、放电时长2-4小时配建储能系统,通过自建、合建或者购买等方式配套新型储能,支持共享储能模式。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储能项目。对于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还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775号)要求,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发挥各区县资源优势,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储能发展路径,积极推广“光伏+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新能源发展的关注,如您在工作中有其他建议和想法,欢迎您继续与我们交流、沟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