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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发布日期: 2024-06-13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一)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争取每年组织实施2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推动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绿色家居等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标先进更新晶硅光伏、电子信息、储能、膜材料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加大晶硅光伏、激光光电等高端产品和优势产品供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 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制造工厂和“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力争实现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7.7%、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 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落实“7113”奖补政策,对具有节能、节水、环保效果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予以奖励。对首次申报成功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省级绿色工厂和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获批国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的,分别予以奖励。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广设备更新技改项目承诺备案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和能耗、排放、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到2027年更新替代18台(套)以上老旧化工装置。推动工贸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智改数转网联”。到2027年,完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5台(套)以上固定式浇铸炉和3套钢丝绳深井提升系统装置设备更新改造;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设施设备更新40家以上,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改造6家以上;推动不少于100家重点粉尘涉爆及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实现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动不少于100家重点有限空间企业、100家高温熔融金属企业、18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300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纳入安全监管系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5. 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投资不低于2亿元、0.5亿元。推动电网配电网和农村电网设备改造升级,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投资不低于5亿元、2亿元。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陆上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2024年、2025年分别完成投资不低于2亿元、4.5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对2017年建设的11个站点(其中包括1个浮标站)进行排查,对老化、故障频发设备进行更换;推进城区噪声自动站设备更新,根据国家最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技术要求,对城区10个噪声自动站进行替换改造;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现状梳理,对15个市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监测仪器进行设备更换和补充;推进现场及实验室监测设备更新,对17台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泗阳监测站、沭阳监测站35台监测设备进行排查,对老化、故障频发设备进行更换;对市级13台(套)涉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网络安全硬件设备进行更新,保障网络安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力争2027年底完成电梯加装及更新改造61部。加强全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监管,督促指导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并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和认可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等)、外墙保温系统、外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9. 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加快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成燃气、供水、排水、道路、桥梁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力争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超6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 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着力补强环卫设施设备短板,优化环卫综合效能,通过设备更新行动,将中心城市环卫综合水平提升至全省前列、苏北一流。2024年,建成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16座城市公厕等基础设施;2025年-2027年,累计完成50辆以上核心区环卫作业车辆采购。(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 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2024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辆,公交车电池更换和电机电控延保计划204辆;2025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辆,公交车电池更换和电机电控延保计划220辆;2026年、2027年,公交车电池更换和电机电控延保计划分别不低于10辆、20辆。力争2024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 推动船舶设备更新。鼓励淘汰船龄达到老旧河船年限的内河运输船舶,2024年淘汰不少于25艘,2025年淘汰24艘,2026年淘汰11艘,2027年淘汰7艘。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鼓励新建旅游船、游览船、公务船等类型船舶应用纯电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3.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2024年,新增港口双动力履带式液压抓料机3台、装载机1台,智能船舶垃圾收集装置、地磅设施、安防监控系统等配套及附属设施。2025年,购置门座起重机3台,流动式装叉车6辆,牵引车、平板车船设备3台,桥式抓斗卸船机、清舱机、皮带机等设施设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4. 推动农机装备更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加快耗能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具淘汰,进一步推动耕、种、管、收、烘各环节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力争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6000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5.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各地开展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4.1万亩,实施40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建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6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6. 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更新置换一批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改造提升,到2027年,配备和更新理科实验室185间,配备信息化教学设备1.5万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7. 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启动全市3A景区和县区文化场馆“一卡通”设施设备安装工作,启动市图书馆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确保统一安装闸机,实现社会保障卡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18. 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对达到使用年限且影响使用安全的设备,及时更新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大对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设备的更新力度。鼓励医疗机构进行病房改造。到2027年,医疗设备更新数量达5000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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