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朱婉菁)5月29日上午,在2025年宿迁市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宿迁市生态环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
执行“凭单扫码”制度。《六条措施》要求,从源头把关执法检查管理工作,将线索归集研判作为启动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前置条件,对信访投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线索等问题统一纳入工单管理,构建以“工单制”为核心的行动响应机制。严格实行“凭单、亮证、扫码”入企,原则上无工单不入企,提升执法精准性,杜绝随意执法现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完善“共查共检”机制。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质效,《六条措施》规定,开展“预约式检查”,利用智能化平台提前发现企业潜在风险,实施点对点预警和行动预约,根据企业需要开展入企检查;推行行业“免疫行动”,加强行业普发性问题原因分析,及时将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向同行业企业通报规避,引导全行业企业对照问题,共同开展自主“体检”;升级“一次查清”,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意愿,鼓励企业依据自身实际需要,自主申请执法部门入企开展专项性、重点性的“一次查清”体检,经企业申请排查出来的问题原则上不予立案处罚;加强“联合执法”,积极探索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常态化实施“联合执法”,真正实现“综合查一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推行“信任监管”举措。在科学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避免过度检查的基础上,《六条措施》进一步推行“信任监管”举措。一是分类监管,将守法意愿强、管理水平高、信用等级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二是优化“双随机”抽查,综合考量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企业信用记录、生态环境管理实际需求以及企业存续变动、停产停工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避免过度检查。三是“有效申诉不立案”,搭建“非现场监管企业”环保问题申诉平台,对发现的疑似违法问题,企业优先在平台上申诉,执法部门结合非现场监管数据进行研判,企业申诉成功即不进入立案程序。四是实施奖励激励,为“信任监管”企业优先开通绿色服务通道,落实无感监管、应急豁免等正向激励举措,切实增强企业环保守法的积极性。
增强“环保自治”实力。《六条措施》聚焦“强化环保意识,培育环保自觉,提升治理水平”这一目标,释放执法服务功能。通过正面案例宣讲、突出问题案例通报曝光等形式,发挥典型带动、反面震慑效应;通过日常检查入企送法、重点领域实战授课、执法能手现场竞技等方式,不断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自省能力;通过对企业问题分析研究,向企业发送“问题整改提醒单”和“设备工程建议单”,引导企业自律自治,减少问题的发生。
优化“轻罚减损”原则。《六条措施》明确,严格执行《宿迁市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文件,确保“类案同罚”,避免“过罚不当”,依法依规审慎开展从轻处罚、轻微免罚工作。对既涉及行政处罚又涉及生态损害赔偿的“一案双查”案件,企业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依法依规予以从轻处罚。加大处罚执行监督的力度,对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密切跟踪企业整改进展、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悉心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全面提升信用修复效率,逐步推行企业信用“无感修复”模式,做到“应修尽修”“即修即推”,在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减少企业因处罚带来的负面影响。
开辟“宁静守护”路径。《六条措施》要求,全力守护“企业安静期”,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严禁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随意入企行为。全心做好帮扶服务,严格区分入企检查与帮扶服务的界限,坚决做到“能帮扶解决的决不用执法手段”。全面营造公平公正经营环境,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全过程强化执法稽查,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大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确保执法检查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为企业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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