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20291/2005-00147 | 分类 | 市政府文件 文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05〕65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市文化局申报的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9处)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文物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抓紧划定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依法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门保护机构的建设,把我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三、制订保护措施,编制保护规划,把文物保护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事业新局面。
宿迁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宿迁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类 别 |
名 称 |
年 代 |
地 址 |
古建筑类 |
灶君庙 |
清 |
宿城区实验小学幼儿园 |
显佑伯行宫 |
清 |
宿城区行宫街北首 |
|
关坝台 |
明 |
宿城区关口居委会 |
|
通汇桥 |
清 |
宿城区关口居委会 |
|
通运桥 |
明 |
宿城区蝎子巷 |
|
陈家大院 |
清 |
宿豫区皂河镇 |
|
合善堂 |
清 |
宿豫区皂河镇 |
|
财神庙 |
清 |
宿豫区皂河镇 |
|
天后宫 |
清 |
泗阳县众兴镇 |
|
清真寺 |
清 |
沭阳县沭城镇 |
|
前大庵 |
清 |
市经济开发区桂园居委会 |
|
古遗址类 |
凌城遗址 |
汉 |
泗阳县众兴镇凌城村 |
宿迁故城遗址 |
汉 |
宿城区郑楼镇古城居委会 |
|
赵庄遗址 |
新石器 |
泗洪县梅花乡赵庄村 |
|
张墩遗址 |
商 周 |
泗洪县陈圩乡张圩村 |
|
古墓葬类 |
凤凰墩墓群 |
汉 |
宿城区凤凰居委会 |
刘世勋墓 |
南 宋 |
泗阳县众兴镇城南 |
|
革命纪念地 |
双沟惨案公墓 |
现 代 |
泗洪县双沟镇北首 |
历史街区 |
东大街 |
清 |
宿城区幸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