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苏宿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市文旅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全面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文旅消费对推动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贡献度,积极培育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经实地考察和研究,确定第一批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布。
市文广旅局将对市级集聚区建设单位实施动态管理,随机开展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情况检查。年底,市文广旅局将依据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进行实地验收,通过验收将认定为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文旅消费集聚区。请各县区文广旅局加强对本县区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指导,推动各集聚区不断提质升级,打造高质量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助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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