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进一步健全数据共享治理机制,全面梳理各政府部门(垂直系统)政务数据信息,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统筹云网环境、数据共享、通用技术等共性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着力推进数据汇聚融合和开发利用,深化政务协同应用,加快破除“条块”分割,全力消除“信息壁垒”,推动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切实发挥数据治理在支持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政务服务便利化中的突出作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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