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机关结合本地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规范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执法为民理念。(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23年9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