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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5-10 来源: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明确对市场主体处于在业状态,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予以除名标记。被除名标记的市场主体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市场主体存续,并可对除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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