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强化宣传并扩大《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2022年版)》的知晓度,速新闻开展线上系列解读活动,系列解读主题为“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我承诺”,结合服务承诺清单内容,陆续报道市各相关部门落实计划情况和具体举措。第十二期,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学艳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今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聚力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关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我们一直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涉企法律服务的重要抓手,今年我们将继续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争取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深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扩大涉企案件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实现案件3个月内审结;对于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但因送达、调查取证等程序性事项耗时较长的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制,力争此类案件年度结案率达90%。
打造最快解纷渠道。全面深化诉讼服务改革,积极参与和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实现与全国法院跨域立案全面贯通,有效破解异地诉讼效率难题。全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夯实驻院调解、律师调解、乡贤调解、行业调解四大诉前解纷阵地,实现纠纷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严格执行审限变更制度,对审限变更申请,从变更事由、类型、时限、次数等环节从严审批,从源头上控制非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数量,巩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成果。全面深化执行模式改革,通过在线查人找物、网络视频约谈、拍品直播看样等方式,有效应对疫情冲击,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实行诉讼费、涉案款项收缴电子化。联合市财政局持续推进诉讼费、涉案款项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按照统一、高效原则,明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资金收缴清分流程等,实现诉讼费收缴分离,全面提升诉讼当事人缴费服务质效。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出台解封联动机制相关文件,在市级层面建立健全破产财产解封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宿迁破产企业资产信息平台”,有效拓宽破产资产处置渠道,切实加快破产财产的解封处置速度。
进一步推行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持续开展对全市经营异常企业库的清理工作,通过以市场监管部门为强制清算申请主体的方式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失联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释放被占据的市场资源,盘活市场活力。
问:今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为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持续优化速裁核心指标,充分发挥新民事诉讼法的制度优势,今年,我们探索民商事速裁“双驱提升”机制,以科技创新赋能简案快审,实现审判质效同步提升。
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为提升小额诉讼适用率,推动精准普惠司法,4月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意见》《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操作规程》,在推动小额诉讼“应用尽用”的同时,强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以规范流程指引和科学考核评价激励小额诉讼程序充分释放效能。
稳妥推进二审独任制适用。为发挥二审独任制灵活高效的制度优势,积极稳妥推进二审独任制适用,4月底制定出台《二审独任制审理民商事案件实施细则》,细化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独任审判权规范化运行,推动司法资源与审理程序精准匹配,促进速裁快审提档升级。
深化“智慧速审”系统应用。为实现民事速裁案件要素式、集约化审判,我们研发投用“智慧速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速裁快审减负,为全市速裁部门提供创新审判方法、提升办案效率的新支点。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基层法院速裁部门深化应用“智慧速审”系统,并结合反馈意见推动系统迭代升级,精准抓取速裁统计数据,提高繁简分流有效识别率,健全要素式审判与法综系统的适配度,最大限度为速裁快审提速增效。
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如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
答:我们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快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综合运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宿解纷”、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宿法智达”等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立案、缴退费、送达、联系法官、收转材料、判后答疑等诉讼事项,在线开展庭审、调解、听证、申诉、信访等诉讼活动,并加强线下诉讼服务体系构建,着力打造“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号通办”“一次办好”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问: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如何更好地推进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答:我们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打造的“‘四调’并进、精准交融的诉前解纷体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针对商事纠纷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与商会、市场监管、金融等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不断完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渠道,汇聚各类解纷资源,优化驻院调解、律师调解、乡贤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专业化商事纠纷调解团队,搭建调解速裁快执一体化运作的商事争议化解绿色通道,向商事主体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方案及服务。
问:今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如何依托破产审判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退出和危困企业救治?
答:今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正向推动作用,充分体现破产审判对规范市场秩序、激活市场活力的切实成效。
畅通市场主体破产退出的渠道。全市目标推动800家经营异常企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审结率不低于70%;一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审结率不低于75%,确保全市不存在三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保证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及时推出市场。
压降市场主体破产退出的成本。印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压降企业破产成本的指导意见》,对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破产财产处置费用以及管理人履职费用的压降与支出进行了规范,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应采取网络询价与网络拍卖,管理人履职应尽可能采取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传递材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有效提高债权清偿率和债权人回收率。
继续发挥重整机制救治功能。通过诉前“破产问诊室”的方式及时甄别因疫情暂时陷入经营危机的企业、涉诉较多的企业,积极引导受困通过破产重整、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预重整+庭外重组”方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切实盘活市场资源,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臧士衡 茆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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