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784/2022-00465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农渔〔2022〕1号 | 关键词 | 渔业渔政,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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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2年宿迁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农业农村局,泗洪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洋河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全市渔业渔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效,特制定了2022年宿迁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2年宿迁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全市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1. 落实养殖规划制度。推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严禁在禁养区新增水产养殖。按照“依法行政、应发尽发”原则,推进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发证登记覆盖率。
2. 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加强水产种业建设,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强化良种选育,提升水产良种生产能力。强化养殖生产管理,加强渔业防灾减灾减损,推进水产品加工发展,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加强渔业统计工作,开展渔情信息采集。
3. 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对照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开展尾水达标排放试点,集成尾水处理模式,强化养殖水质监测,提升养殖产能和尾水达标排放水平。
4. 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进沿湖地区水产健康养殖,总结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配合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涉渔工作。
5.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江苏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宿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大口黑鲈、鳊、乌鳢、大黄鱼等四个水产品专项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强化科学用药宣传指导,加强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停用药以及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
二、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6. 探索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试点。按照省厅要求,在洪泽湖和骆马湖探索开展严格禁捕、生态增殖、科学回捕试点,探索大水面生态渔业与湖泊生态环境修复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
7. 科学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规范管理,开展“放鱼日”、“放鱼节”等增殖放流活动,适时在重点水域科学放流适宜水生生物苗种,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8.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开展科普宣传,鼓励收容救助,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和经营利用许可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三、全力做好两湖禁捕工作
9. 进一步完善部门间长效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盯牢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深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
10. 加强禁渔政策宣传。综合运用法律宣讲、案例解读、举报奖励等方式,做好退捕渔民信访维稳工作,营造支持禁捕、反对非法捕捞的浓厚氛围,打赢打好两湖禁渔攻坚战。
11. 强化督导检查。持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检查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或问题隐患,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四、深入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2. 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搜救。提升渔船消防、救生等设备配务水平。开展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气象预警信息宣传传递,加强恶劣天气下渔船管控。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鼓励渔民自救互救。
13. 健全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14. 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提示提醒、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处置外,采取安全教育等多种措施加强管控。
15.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开展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严厉打击渔船载客、超员超载超航区等航行作业。强化商船渔船避碰措施,加强与海事、水警等部门联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