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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415 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10-19
文号 宿乡振〔2022〕16号 关键词 建档立卡,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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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乡村振兴部门:

现将《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乡村振兴局

20221019

宿迁市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乡振﹝20223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全市有十三五时期原省定标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各县区。

2.指标内容。由县级工作人员进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攻坚历史库,以乡(镇)为单位导出2020年度贫困户EXCEL信息表,保留信息系统表的序号、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姓名、证件号码、人数、与户主关系、健康状况、劳动技能等10个指标及数据,删除其余列,并增加就业情况、是否为新认定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增减情况、是否享受义务教育帮促政策、是否享受基本医疗帮促政策、是否为危房户、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等7个指标,形成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见附件1)。

3.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打印《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由县区乡村振兴部门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根据目前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入户开展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取值时点为2022930日。数据采集过程中,如发现农户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要如实上报情况说明,重点说明消除风险的时限和务实举措。

4.信息报送。原建档立卡农户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完成后,乡镇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明细表电子档归集,并进行审核校对。县区乡村振兴部门核准辖区内明细表后,安排专人将《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电子档、加盖单位公章的《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乡镇清单》(附件4)以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简况(11页,含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及完成时限)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2289095,送审地址:宿迁市太湖路67号市农业农村局706室。

(二)时间安排

1. 20221025日前,完成县、乡、村三级培训和准备工作。

2. 20221125日前,完成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入户核对更新工作。

3. 20221128日前,县区完成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明细表和乡镇清单及农户简况的归集、入户核查、材料报送工作。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全市各涉农县区。

2.采集内容。一是采集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农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见附件2)。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见附件3)。乡村建设行动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

3.信息录入。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完成后,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的系统开放时段,由授予管理权限的系统用户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严禁在本地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

4.数据核验。县、乡两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的把关,认真分析数据,进行数据核验、清洗,并围绕辖区内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开展进村入户核查,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时间安排

1. 20221025日前,完成县、乡、村三级培训和准备工作。

2. 2023224日前,完成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系统录入、数据核验、进村入户核查及督导工作。其中,20221125日前,要一次入户全面完成对原建档立卡农户的信息核对更新和农户信息采集两项工作。

3.20232月上旬至228日前,完成问题数据的整改。228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统一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的具体举措,是扎实稳妥开展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抓,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作风,抓好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各县区要加强经费保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部署,全力推进。县、乡两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培训指导,调配精干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有序组织采集、填报和录入工作。要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核对、更新、录入、审核的各个关键环节,加强审核校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确保工作布置到位,责任部门落实到位。要结合常态化监测和日常走访,采取县区督导乡镇,乡镇督导村居的方法,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组织进村入户督导,确保县级对乡镇检查率100%、乡镇对村居检查率100%。市级也将组织力量对各地进行督导,乡镇抽查率不低于全市涉农乡镇的10%

附件:1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

2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3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4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乡镇清单

附件 1

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行政村

姓名

证件号码

人数

与户主关系

健康状况

劳动

技能

就业情况(1.务工、2.务农、3.其他就业、4.无工作)

是否为新认定低收入人口(1.低保对象、2.特困人员、3.低保边缘家庭、4.支出型困难家庭、5.未被认定为低收入人口)

家庭成员增减情况(1.新生儿、2.户籍迁入、3.其他增加、4.死亡、5.嫁出、6.其他减少)

是否享受义务教育帮促政策(1.是、2.否)

是否享受基本医疗帮促政策(1.是、2.否)

是否为危房户(1.是、2.否)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1.是、2.否)

审核人:                    (必填)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必填)     填报日期:                    

附件 2

2022 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一、户主信息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镇、街道、苏木 社区、嘎查

A1户主姓名 A2户主性别 A3户主证件类型 A4户主证件号码

A5户主民族 A6户主政治面貌 A7家庭口数 A8农户联系电话:

二、基础设施

A9 入户道路是否硬化

A10 是否通自来水

A11 自来水供水间隔时间是否低于 24 小时

A12 是否饮水安全

A13 是否使用清洁能源

A14 使用清洁能源的类型

A15 是否危房

A16 危房是否列入改造计划

A17 是否有淋浴设施

三、人居环境

A18 是否有卫生户厕

A19 卫生厕所类型

A20 卫生厕所是否能正常使用

A21 卫生户厕是否入室

A22 卫生户厕是否入院

A23 是否进行过庭院美化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2 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B1 自然村数量

B2 较大口规模自然村数量

B3 村庄类型

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  类、待定类;

基本实现城市化城镇化类、基本无居住即将荒废类

B4 村庄地貌单选

平原村、丘陵村、区村

二、村庄规划

B5 是否编制村庄规划

B6 是否依规实施建设

三、基础设施

道路

B7 是否通硬化道路

B8较大口规模自然村

通硬化路的数量

B9 村内现有硬化道路里程数

B10 村内破损需修复的硬化道路里程

B11 村内需新建硬化道路里

程数

B12 现有硬化产业路、旅游路、资

源路里程数

B13 现有破损需修复的硬化产业路、

旅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B14 需新建的硬化产业路、旅

游路、资源路里程数

给排水

B15 是否通自来水

B16 是否有排水设施

能源保障

B17 是否通生产用

B18 是否通生活用

B19 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由户

自动生成

--

宽带网络

B20 5G 网络是否覆盖

冷链物流

B21 是否实现快递服务到村

B22 是否有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物流设施

四、人居环境

卫生厕所

B23 卫生公厕数量

污水治理

B24 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B25 是否纳入城镇污水处理

管网

垃圾治理

B26 生活垃圾是否集中收集

B27 是否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村容村貌

B28 是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B29 是否进行村庄绿化

B30 是否进行三线整治

B31 是否对风貌统一进行管控

B32 是否有公共照明

五、公共服务

教育

B33 是否有小学

B34 是否有幼儿园

医疗卫生

B35 卫生室数量

养老

B36 是否有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B37 是否有村级邻里互助点

或农村幸福院

B38 是否有公益性墓地

文化体育

B39 是否有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B40 是否有全民健身场地设

综合服务

B41 是否建有村级综合服务站点

B42 是否开通公交运行班线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

信息核对乡镇清单

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乡振〔202230号)要求,现已完成本县(区)原农村建档立卡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核对更新工作,所上报数据文件有原农村建档立卡人口的乡(镇)名单如下:

地 区

乡镇个数

乡镇名称及其明细表格行数

××

××县(区)乡村振兴部门

(公章)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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