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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公布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784/2022-00413 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11-16
文号 宿农〔2022〕38号 关键词 现代农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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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公布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好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加速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园区自评、县区审核申请、市级评审和公开公示等程序,同意沭阳县钱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等5个产业园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是构建国家、省、市园区三级联动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形成产业示范带动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抓手。按照企业化管理、实体化运营思路,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统筹推进园区建设职能,及时解决园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园区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管理和指导服务,坚决杜绝重申报、轻管理等现象。

二、明确建设任务,扎实提升建设成效。按照园区规划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扩面提质、增值增效,全力提升主导产业集聚度、规模度。强化构建全产业链体系,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市场物流、休闲观光、电子商务、主题创意、科普体验等新业态,积极探索深度融合和系统经营模式、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和产业间横向拓展,形成产加销、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格局。严格贯彻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清洁生产技术。

三、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集成保障。坚持以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为导向,健全园区政策体系,完善用地保障、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政策。强化用地支持,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规范园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对接国土部门协调解决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园区项目顺利落地。强化财税支持,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重点向农业园区倾斜,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龙头企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推动园区三产融合发展等。强化金融保险支撑,加大 “园区贷”“农业设施抵押贷等信贷新产品推广力度,拓宽入园主体融资渠道,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四、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实施绩效管理。健全园区动态管理机制,对纳入建设名单的园区进行日常调度管理,强化跟踪评估,对建设进度缓慢、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的园区,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建设资格。园区建设时间原则上为1年,建设完成后,由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建设标准组织自评,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自评情况、日常调度评估情况,组织省、市相关专家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

联系人:王祯,电话:82289035,邮箱:sqnyncgh@163.com

附件: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16

附件: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

1.沭阳县钱集现代农业产业园

2.泗阳县来安现代农业产业园

3.泗洪县龙集现代农业产业园

4.宿城区耿车现代农业产业园

5.洋河现代农业产业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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